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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中介许可证变更登记、年检

发布时间:2008-01-18 11:32:55  消息来源:
人才中介许可证变更登记、年检 一、办事程序 1.已经领取《人才中介许可证》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如有改变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以及停业、终止等情形的,或须年检时,到人事工作窗口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及进行年检。 2.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的单位,须向人事工作窗口提交变更申请报告、人才中介许可证原件及相关材料; 3.申请办理年检的单位,须向人事工作窗口提交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及人才中介许可证原件; 4.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同意后,填写人事工作受理单(一式三份),一份交申请单位,一份随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转送厅内人才流动开发处,一份留存备案; 5.人才流动开发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将审批结果转交窗口工作人员; 6.窗口工作人员将审批结果反馈申请单位。 二、申报材料 1.变更申请报告或年度工作情况报告; 2.人才中介许可证原件 3.营业执照; 4.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三、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按规定收费 五、政策依据 1.《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1号令) 2.《吉林省人才市场条例》(吉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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