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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事厅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08年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

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省人事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决定,部分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一、招录计划

  2008年全省质监系统部分县(市)局机关计划考试录用公务员5名,具体招考单位、招考职位和招考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

  7.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去年我省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4月20日8时30分至4月28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4月21日8时30分至4月29日16时30分,考生报名后,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管理权限向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裁决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3.缴费确认

  5月4日8时30分至5月9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确认工作结束。

  4.打印准考证

  5月18日至5月24日,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找印准考证。

  5.相关事项

  报名人数不足录用计划数5倍的职位,要按1:3的比例核减录用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要在4月28日18时前,随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请速与省干部录用考试指导中心(电话:0431—89995607)联系,进行最后一次报名。未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四、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和《申论》(乙)。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及格线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具体安排为:

  8: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申论》

  13:30—14:30《综合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成绩满分为100分,总分为300分,及格线为180分,各招考单位在公共科目笔试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有关政策执行,所加分数记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五、面试

  面试试题由省里统一命制。面试的组织工作由省人事厅负责。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法进行。

  面试结束,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折算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分别为50分、50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用人选参加体检。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确定后,由省人事厅负责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考的市州局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省人事厅会同招考部门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复核后,在省人事厅网站或以其他方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

  八、录用审批及登记、备案

  录用人员确定后,由省级主管机关审核后报省人事厅审批,办理相关手续。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并报省人事厅登记或备案;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考部门提出意见,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职消其录用资格。

  九、报名咨询电话: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朱庆伟,电话:0431—8812633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梁磊,电话:0432—463003

  四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程舰飞,电话:0434—3631150

 

     2008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责任编辑:wangjian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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