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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事厅吉林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8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省人事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部分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一、招录计划

  2008年全省部分市州、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19名,具体招考单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和招考条件详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0年4月19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3年4月19日以后出生)。

  (六)考生与招考单位在职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不能报考该招考单位。

  (七)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含200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和已经获得成人高等学校、自学考试及国家学历文凭考试毕业证书的人员)。

  (八)符合招考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其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8年4月19日前在县、乡党政机关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不含市州以上参照或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时间累计两年以上。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去年我省各级公务员考录过程中被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4月20日8时30分至4月28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2.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的时间为4月21日8时30分至4月29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按管理权限向省人事厅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裁决结果于第二个工作日通过网络进行查询。

  3.缴费确认

  5月4日8时30分至5月9日16时30分,考生通过身份证号和密码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确认工作结束。

  4.打印准考证

  5月18日至5月24日,考生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5.相关事项

  报名人数不足录用计划数5倍的职位,要按1:3的比例核减录用计划。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不组织考试,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考生要在4月28日18时前,随时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查询本人报考的职位是否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请速与省干部录用考试指导中心(电话:0431—89995607)联系,进行最后一次报名。未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四、考试

  1.公共科目笔试

  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采取分级考试的形式进行。报考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的考试等级为甲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甲)、《综合知识》(甲)和《申论》(甲)。报考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的考试等级为乙级,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乙)、《综合知识》(乙)和《申论》(乙)。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8年5月25日。具体安排为:

  08:0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申论》

  13:30——14:30《综合知识》

  公共科目笔试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及格线为180分。

  招考单位在公共科目笔试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考生成绩总分相同,依次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有关政策执行,所加分数记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复习大纲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可免费下载。

  2.面试

  面试的形式,报考甲级职位的考生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法,报考乙级职位的考生采用结构化面谈法。面试的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前招考部门将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招考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其中2008年全日制应届统招毕业生需将《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此表可在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下载)加盖所在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公章后送交招考部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经复核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笔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报人事部门核准。

  面试结束后,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50%(即折算后满分分别为50分、50分)。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录计划人数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总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项成绩均相同,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对体检合格人选由招考部门按照《吉林省录用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规定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方法组织考核。对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且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审批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人选进行复核后,由录用审批机关在当地政府人事网站或以其他方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拟录人选的资格。拟录人员确定后,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总后,报省人事厅办理有关录用手续。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七、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吉林地区:咨询电话0432-2570912,联系人杨学岸;

  四平地区:咨询电话0434-6186015,联系人于培良;

  通化地区:咨询电话0435-5002833,联系人宋卫国;

  松原地区:咨询电话0438-2100113,联系人裴小卉;

  白城地区:咨询电话0436-3353311,联系人宋浩;

  延边地区:咨询电话0433-2265022,联系人李虎南。

  附件:2008年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及其条件一览表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九日

        
责任编辑:wangjian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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