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长春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吉林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吉人联字[2005]42号)等文件精神,长春市决定,从今年开始,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信息定于3月28日至30日在长春日报、长春晚报、长春人才网及长春人才市场发布。4月1日至2日组织报名。4月15日至16日进行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4月17日至30日组织开展阅卷、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长春市这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有以下几个明显特点: 一是招聘范围比较广。长春市这次公开招聘单位为市直属事业单位和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为行政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不包括工勤岗位。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规定,事业单位出现空编需要补充工作人员的,除按规定考核聘用的以外,新进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必须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既包括从企业、社会、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工作人员,也包括财政拨款单位从财政部分支持和经费自理单位中招聘工作人员、财政部分支持单位从经费自理单位中招聘工作人员。 二是招聘程序比较严谨。长春市这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程序比较严谨,共设定了10个程序。(1)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空编和自然减员等情况制定招聘计划;(2)制定招聘方案;(3)市人事局对方案进行审核;(4)发布招聘信息;(5)组织报名,对报名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6)进行考试、面试、考核;(7)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8)公示招聘结果;(9)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10)总结、备案。 三是招聘条件设定比较科学。长春市这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方案规定,对拟招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年龄等条件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但不允许设定任何歧视性条件,过去对应聘者年龄作出的必须在35岁以下的规定,此次不再做要求,同时取消了地域限制,允许200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四是招聘考试科目的确定切合实际。长春市这次规定,应聘行政管理岗位人员以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为主;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以测试专业水平能力为主。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单科成绩达60分以上(含60分)者具备拟聘用资格。 五是对招聘面试考核环节做出严格规范。长春市规定,这次招聘工作是否进行面试由各有关部门自行确定。需要面试的必须成立面试组织机构,按相关程序操作。面试由主管部门会同具体招聘单位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考官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及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的相关人员组成,一般不少7人。面试内容由各有关部门确定。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从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考核工作由各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确定。 六是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长春市规定,对考试、面试、考核合格者,需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对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公共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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